您所在的位置: 首页» 招生工作» 港澳台招生» 通知公告

2017年全国港澳台研究生入学考试(俄罗斯专享会294官网版考点)考场规则

发布日期: 2017-04-01
 

 1.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。
    2.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、报纸、稿纸、资料、通讯工具(如手提电话、寻呼机等)或有存储、编程、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。只准带必需的文具,如钢笔、圆珠笔、铅笔、橡皮、绘图仪器以及无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电子计算器,或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。
    3.考生应在每科开考前15分钟,凭准考证、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,对号入座。入座后将准考证、身份证等放在桌面左上角,以备查对。准考证正、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。
    4.不到规定的开考时间,考生不得拆启试题。
    5.考生除在试卷上填写(涂)规定的项目外,不得作其他任何标记,否则答卷作废。
    6.考生答题必须用蓝(黑)色字迹钢笔、签字笔或圆珠笔书写,填涂答题卡须使用2B铅笔。字迹要工整、清楚,填涂要规范,不得使用涂改液。书写在草稿纸或规定以外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。
    7.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,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。但遇试题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问题,可举手询问。
    8.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。考试60分钟后,才准交卷出场。
    9.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。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、谈论。
    10.考生不准交头接耳,不准偷看、夹带、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,不准接传答案或者交换答卷等。
    11.考试结束时间一到,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,并将试题、答题卡、答题纸(或答卷)装入原试题袋内并密封。经监考人员逐个核查无误后,方可逐一离开考场,试题、答题卡、答题纸(或答卷)和草稿纸不准带走。